供销社是国营制,应由上级部门根据中央政策要求,结合当地实际拿出总的规化,包括目标、原则、方针、投入、产出、数量、规模、运营、渠道、管理、岗位等等,开办供销社的具体责任方应是社区、村社这种党的最基层组织下属经营单位,合运方包括但不限于农商行,物资局(现在叫什么,是否存在不确定,同职能部门就行)等,对于体制外愿意融入的优质企业和德才兼备的专业人士,可采用入股、招聘的方法吸纳壮大。
供销社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窗口,不仅能带来风清气正、童臾无欺的市场环境,同时通过对加大国计民生和战略物资的统筹安排,利国利民。
这与过去的供销社在目标、环境、运营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创新,是承前启后,继往开来的大举措,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的流通体系,对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百尺竿头更进一步,不过,个人建议还是先试点,解剖“麻雀",有序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