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探讨怎么去建立之前,要先理清必要性。HR三支柱本质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,受战略所决定的。是否采取这种组织结构模式,是由本企业现实状况、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人力资源部门定位与功能等三方面共同决定的。只有当企业规模足够大并且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相对完善时,才有必要建立完整的人力资源三支柱结构。而对一些规模小、业务成熟度低、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,人力资源三支柱模式并不适用:不如实实在在地从业务痛点出发,做好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支持业务的发展。
确定必要性后,建立HRCOE、HRSSC、HRBP这三支柱结构模式以从实际需要出发而循序渐进为宜。每家企业由于各自具体状况不同,不需要也不适合遵循统一的人力资源三支柱模式建构顺序。实践中,可以根据本企业的业务痛点、IT基础、人力资源部门状况等因素确定人力资源三支柱的建构顺序。具体做法上,不外乎确定业务流程、明确组织结构、配置胜任人员,进而推广运行改进。